学历人才
①国内高校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提供本人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学信网)。
②国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职称人才
①在浙江省取得职称的人才:系统将与职称数据库自动匹配,无需提供附件材料,数据无法匹配的,须上传职称证书电子版。
②在浙江省以外(含中央在浙单位)取得职称的人才:按高级职称条件认定的人员,原职称须经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新确认;按中级职称条件认定的人员,须上传职称证书电子版。
技能人才
具有高级技师、技师的技能人员无需提供附件材料,由区人社局通过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对证书进行核查。
其他
①申请人员属于创业人员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和企业最近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②人才目录动态调整后新增的人才类别,以及“偏才”、“专才”,根据认定需要提供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