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本地大学生购房补贴
可以申请!
2018年5月13日后到海南就业创业的全日制50岁以下博士毕业生(且被认定为我省高层次人才)、40岁以下硕士毕业生、35岁以下本科毕业生,不管是省外户籍还是省内户籍的高校毕业生,不管是省外高校还是省内高校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凭在海南省就业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
海口申请条件
2018年5月13日以后第一次在我市就业或第一次在我市自主创业的以下人才,适用本细则并纳入相应的住房保障:
(一)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和领军人 才;
(二)50 岁以下拨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 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 55 岁(含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人 才);
(三)40 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及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 毕业生(含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
(四)35 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 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执业资格人才;
(五)总部经济企业引进的高层管理人才;
(六)经省、市政府认定给予住房保障的其他人才。
2018年3月31日前已离开本省,并于2018 年5 月13日后重返我市就业或自主创业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可列入本细则保障对象范围。
享受本细则规定住房保障的自主创业人才,其所在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应为 2018 年 5 月 13 日后注册成立,且其本人应为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股东或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者。
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纳入享受引进人才的人才公寓、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的保障范围。
查询:海口住房补贴网上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