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租房申请限制
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
户籍要求:申请人应当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收入要求: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低保标准150%;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10万元。
车辆要求: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学历要求:无
年龄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上的单身居民;孤儿年满18岁。
居住证要求: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的居住证
二、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
户籍要求:申请人应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收入要求: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15万元。
车辆要求: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学历要求:无
年龄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上的单身居民;年满18岁的孤儿。
居住证要求: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的居住证
三、住房困难家庭类
户籍要求:申请人应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收入要求:无
车辆要求:无
学历要求:无
年龄要求:无
居住证要求: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的居住证
四、新就业职工类
户籍要求:具有珠海城镇户籍,且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
收入要求:无
车辆要求:无
学历要求: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
年龄要求:年满18岁的单身居民。
居住证要求: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的居住证
五、异地务工人员类
户籍要求:无
收入要求:无
车辆要求:无
学历要求:具备中专以上学历、自毕业起不满5年;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经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取得一、二、三级评价证书条件之一的异地务工人员,并符合异地条件的,可选择申请政府公开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的珠海异地务工人员。
居住证要求: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的居住证
六、专业人才类
户籍要求:无
收入要求:无
车辆要求:无
学历要求:无
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
居住证要求: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的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