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政策(泰安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时间:2024-03-20人气:作者:佚名

泰安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政策(泰安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一、什么是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

   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是全国妇联争取财政部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设立的,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妇女群众的关爱,深受广大妇女群众的热烈欢迎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二、“两癌”救助对象范围有哪些?

  “两癌”救助项目救助对象为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包括低保边缘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支出型困难人口(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 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

  三、“两癌”救助的标准是什么?

   “两癌”救助项目的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 10000 元人民币,救助资金通过银行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

  四、申请“两癌”救助需要哪些资料?

  申请“两癌”救助需要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二级甲等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两癌”筛查定点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病历,低保证或其他家庭困难证明和能证明花费报销金额的结算单、发票等明细。

  五、“两癌”救助的流程有哪些?

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可以随时携带申请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村(社区)自愿申请,经镇、村(社区)级妇联初审、县级妇联核实,市级妇联审核,按照低保优先的原则确定救助人员,报送上级妇联审批后,根据上级工作安排采取社会化发放的形式开展救助。

标签: 低收入  妇女  妇联  对象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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