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五华区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
1.补贴对象:
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
2.补贴条件:
在昆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昆就业且与用人单位(不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在昆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在昆首次购买商品住房且无自有住房的(其配偶名下也无自有住房);
扩展内容:购房补贴的停发、退回
享受购房补贴的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尚未发放购房补贴的,停止发放,已经发放的,应当退回已领取的购房补贴:
(1)撤销购房合同备案的;
(2)存在弄虚作假违规申请购房补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