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中心区新市民住房保障政策指南》:
本《政策指南》中的新市民是指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资料
新市民在市中心区申请住房保障,应当在规定的申请期内向用人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同户口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
(二)属外来务工人员的,提供有效的居住证;新就业无房职工户籍不在本地的提供居住证,户籍在本地的提供户口簿;
(三)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等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四)有效的劳动合同;
(五)属新就业无房职工的,提供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
(六)申请人家庭全体成员签字的承诺及授权书;
(七)申请领取租赁补贴的,需提交区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八)申请审核需要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由用人单位核验无误后,一并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扫描或拍照上传,形成申请人的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