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18人气:作者:佚名
线下办理:
各园区、镇(街)政务中心提交申请资料→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受理→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公示→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公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保障登记。
办事窗口:
本市户籍家庭可以在户籍地所属镇街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资料申请。
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或新入户人员可以在工作地所属镇街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资料申请。
查询网址:
https://zjj.dg.gov.cn/zjj/ztzl/zfbz/index.html
本市户籍家庭可以在户籍地所属镇街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资料申请。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或新入户人员可以在工作地所属镇街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资料申请。
(0)人喜欢2024-03-18申请人在东莞市工作,并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电子居住证),累计缴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满5年。
(0)人喜欢2024-03-18申请人未满35周岁,且在莞工作未满5年(以由本市用人单位缴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时间计算),并在本市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0)人喜欢2024-03-18而根据有关规定,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幼儿园存在不合理收费的情况
(0)人喜欢2024-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