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20人气:作者:未知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方式,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明确招聘岗位,严格选拔聘用。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200人。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员不具备公务员、人民警察、事业编制人员身份。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机关招聘辅警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6月17日至2006年6月17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国家和兵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辅警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兵团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四)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国家和兵团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工作日期间上午10:30-13:00,下午16:00-19: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第七师胡杨河市泰山东路761号(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局318办公室)。
3.需提交材料: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2024年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机关招录辅警报名表》(附件2),表中主要经历、家庭成员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3)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白底黑色衣服)+电子版照片(规格358*441)。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需注明“以上学历是本人真实学历”,签名后按捺指印。
(5)如取得学位或职业资格证书需一并提供复印件,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签名后按捺指印。
(6)如有其它报名材料请一并提交,包括但不限于退役军人证、党员证明、驾驶证等材料复印件,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签名后按捺指印。
(7)到当地银行打印征信报告或到官方平台网站:https://ipcrs.pbccrc.org.cn/申请个人征信报告。
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上(1)至(7)项纸质版材料进行报名。不得由他人代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中填写详实的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经现场核验后,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证书原件返还考生,其余材料建档留存。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组织实施后续招考环节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逐人通知。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主要为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和写作,不指定学习资料,满分为100分;考生如有缺考、违纪或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后续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由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能测评
面试成绩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
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和条件执行。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体检前3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检的,可在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复检一次,有明确结论的,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由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局政治处负责组织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平安七师”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审批手续,报送第七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入职,进行实名制登记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五、待遇保障
(一)薪酬福利待遇
辅警薪酬标准参照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其他有关规定合理确定。
(二)其他待遇
辅警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及带薪休假等权利,提供食宿,配发必要的服装。
(三)劳动关系
招聘的辅警实行合同制管理,被聘用人员与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初次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一经聘用,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由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局负责。
六、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辅警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违反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究问责。
监督电话:第七师胡杨河市纪委监委派驻师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992-6665827
七、其他要求
(一)报考人员需慎重选择报考职位,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报考人员可关注“平安七师”微信公众号。在招聘各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便于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六)本《公告》由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岗位咨询电话:
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局政治处
0992-3236907
奎屯垦区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0992-3370861
车排子垦区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0992-392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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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