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13人气:作者:佚名
安溪县电动车上牌指南
(一)上牌条件
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交警部门注册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方可上道路行驶。
申请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并取得3C认证。即:电动自行车具有脚踏骑行能力;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二)申请登记材料
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携带身份证明及电动自行车的来历凭证、合格证明到公安交警部门车驾管服务窗口申请非机动车查验登记。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和非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
备注:非福建省内户籍的,需要提供泉州居住证办理上牌!
(三)上牌地点
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
安溪交警大队车管所地址:安溪县城厢镇大同路800号
咨询电话:0595—23235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