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14人气:作者:未知
2024年桂林市第一批公租房配租意向登记时间及方式
符合配租条件的保障家庭于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18日到所属城区房产管理处签订意向登记承诺书。逾期不办理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资格。
受理单位
象山区 受理单位:桂林市象山房产管理处
地址:南环路7号桃源大厦二楼
电话:2895636
叠彩区 受理单位:桂林市叠彩房产管理处
地址:环城北一路18-1号
电话:2611059
七星区 受理单位:桂林市七星房产管理处
地址:七星路41-7号
电话:5847185
秀峰区 受理单位:桂林市秀峰房产管理处
地址:三多路15-3号
电话:2884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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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1人的,原则上配租户型为单间配套,申请高配一房一厅的,超出保障面积部分租金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计算;更多正文可见。
(0)人喜欢2024-03-14持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0)人喜欢2024-03-1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766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限为566元/月。
(0)人喜欢2024-03-14房源不足时,非高配家庭优先于自愿选择高配家庭,本次因意向登记小区房源不足未能参加配租的家庭轮至下一批次配租。
(0)人喜欢2024-03-14符合配租条件的保障家庭于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18日到所属城区房产管理处签订意向登记承诺书
(0)人喜欢2024-03-14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1人的,原则上配租户型为单间配套,申请高配一房一厅的,超出保障面积部分租金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计算;更多正文可见。
(0)人喜欢2024-03-14持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0)人喜欢2024-03-1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766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限为56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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