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高血压、糖尿病病种待遇
一、适用人群
1、参加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2、符合《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长期门诊病种管理规定(暂行)》中原发性高血压(有合并症者)或糖尿病伴并发症相关门诊治疗指征的人员;
3、住院治疗或参保中断期间不予报销。
二、报销范围
高血压: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降压药物治疗;并发症治疗的相关药物
糖尿病: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胰岛素和口服降糖药;糖尿病并发症的相关治疗;治疗期间的相关检查
三、申办流程
1、线上申办:搜索“兰州医保综合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并登录,点击“门诊慢特病申请”模块上传申报资料;
2、线下申办:前往县(区)医保经办机构或县(区)医保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服务窗口提交申报资料。
四、待遇标准
起付标准:无
报销比例:70%
封顶限额:高血压2000元、糖尿病3000元、合并高血压糖尿病3500元
支付年限:10年
五、就诊及结算方式
选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不限级别)就诊购药:
1、省内就诊可刷卡或持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2、跨省临时外出就医备案人员凭就诊相关资料至参保地县(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3、跨省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人员在备案地选定具备网络直结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后可刷卡或持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