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购房补贴:点击下载
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点击下载
有关说明
1. 本细则中涉及的购房补贴面积均以不动产权证的证载房屋面积为准,不含储藏室、车位、车库、阁楼的面积。
2. 城区:指汇龙镇、惠萍镇和启东经济开发区范围。
3. 新建商品住宅:指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后,向社会公开销售的市场化商品住宅。不含安置房、人才公寓等面向特定对象销售的住宅,以及通过拍卖、裁决、工抵等方式销售的住宅。
4. 二手住宅:指通过市场交易方式向个人或企事业单位购买的存量住宅,不含通过拍卖、裁决等方式购买的存量住宅。
5. 家庭首套商品住宅:购房人家庭于本次购房时在本市无商品住宅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记录和住宅不动产登记记录。家庭成员含购房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
6. 二套商品住宅:购房人家庭于本次购房时在本市只有一套住宅不动产登记记录。
7. 本细则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