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27人气:作者:未知
揭阳市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受理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3.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4.男女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男女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6.男女双方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7.男女双方均无重婚情形
8.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办理材料(情况不同材料不同)
1.离婚登记申请书
2.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
4.军人证件(含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等)
5.离婚登记声明书
6.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7.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8.离婚协议书
9.彩色单人证件照片
10.人员身份变更证明
办理地址
榕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点:榕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0号窗口
办公电话:0663-8756450
普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结婚窗口1-5
办理地点:普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四楼婚姻登记处大厅
办公电话:0663-2239699
揭阳市揭东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区21-22窗口
办理地点:揭阳市揭东区福源路人民广场东1门牌号揭东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区1楼21-22窗口
办公电话:0663-6195234
揭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点:揭西县民政局一楼婚姻登记处
办公电话:0663-5536163
惠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
办理地点:惠来县惠城镇梅美路149号三楼1-6号窗口
办公电话:0663-669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