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人才租房补贴和哪些补贴不可以重复领取?
根据“就高不重复”享受原则,享受以下补贴人员不得再同时申请租房补贴资格:
1.申请家庭享受过萧山区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以及批地建房等按政策优惠购(建)住房。
2.申请家庭正在享受萧山区公廉租房货币补贴及实物配租。
3.已申领过博士后安家补助的人员。
4.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
5.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在萧山申领过毕业生补贴的人员。
6.申请家庭已在萧山申领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
7.申请家庭正在申领及已申领购房补贴。
8.已申领过正高安家补助人员。
9.已申领过教育、卫生系统发放的安家补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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