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肇庆高要区人才公寓申请对象
本次受理对象,在我区城区及金渡、马安、莲塘镇和工业园区工作并常住,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属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满半年,且累计购买社会保险半年以上,提出申请时本人未申领过公租房及未享受过肇庆市端州区、高要区和鼎湖区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申请人在肇庆市端州区和高要区无自有房产的,用人单位暂时未能解决其住房的下列人才和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其他人才,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具体人才层次如下: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二)广东省领军人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三)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省技术能手、博士后;
(四)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或正科级及以上职务的党政人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高级技师;
(五)具有全日制硕士学历或副科级及以上职务的党政人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
(六)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或科员及以上职务的党政人才、中级职称的人才,区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的人才;
(七)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其他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