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1人气:作者:未知
2023年度奉化区人才租房补贴(老政)申请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人才环境,切实解决人才住房保障问题,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我区创业创新,更好地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建设,加快推进人才强区建设步伐,根据《奉化区人才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奉党办〔2019〕114号)、《宁波市奉化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奉人才发〔202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度人才租房补贴(老政)申请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我区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近2年内全职新引进的非事业身份人员(不含国有企业、金融以及邮政、电信等垂直管理企业人员),同时必须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含高级技师,下同)及以上职称人员;
3.年龄50周岁以下,其中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5周岁;
4.申请人(包括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奉化区内无住房(包括私房和承租公房),且所在企业无集体宿舍等;
5.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人才,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具体条件可适当放宽;
6.原则上每家企业最多可申请5套。
二、补贴标准
按照学历或职称等情况给予相应货币补贴,补贴周期最长一般不超过36个月:
1.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人才,每月给予实际租房款总额40%,最高600元租房补贴;
2.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人才,每月给予实际租房款总额60%,最高1000元租房补贴;
3.夫妻双方均符合租房补贴条件的,限补一套,其补贴额度按夫妻双方中较高一档享受。
三、申报材料
1.居民身份证(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结婚证;
2.个税缴纳清单;
3.与用人单位续签5年以上期限的劳动聘用合同;
4.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海外学位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如果职称是在外省含中央在浙单位评审通过的,原职称证书须换发为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技能证书;
5.相关租赁合同、房租支付凭证;
6.人才租房补贴承诺书。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19日。
申报方式: 申报对象登陆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具体详见“一键通”平台申报指南《奉化区人才租房补贴(个人)》)。
五、其他事项
(一)租房补贴实行“先租后补”,补贴款按年计算。租房协议起始时间为当月15日(含)之前的,当月整月可享受;起始时间为当月16日之后的,从次月起享受。
(二)公租房和租房补贴两项政策不得同时重复享受,已享受其中一项政策的,再申请另外一项政策,两者相加最长享受36个月。
(三)如遇整月补贴后,还有剩余租房天数的,超过15天的,按加1个月补贴计算,少于15天(含)的,不得补贴。
(四)2017年8月19日(含)至2019年9月18日(不含)引进的人才,已享受人才公租房(租房补贴)的,可继续享受,按奉党办〔2019〕114号文件的标准补贴,最长享受36个月。
(五)2019年9月18日(含)之后引进的人才按奉人才发〔2021〕5号文件规定的新标准补贴,在一键通《奉化区人才租房补贴(新)》上提交补贴申请。
(六)咨询电话(工作日开放):0574—88506030、88522209。
(七)本公告由宁波市奉化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正常来源:奉化区人民政府,原文http://www.fh.gov.cn/art/2024/3/19/art_1229191899_43704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