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7人气:作者:佚名
厦门同安区2024年秋季幼儿园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本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适龄幼儿(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一)公办幼儿园
(含集体办园、国企办园,下同)
1.片区内“两一致”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地“两一致”原则,即适龄幼儿户口应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幼儿及其父亲或母亲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房产是实际住所)。
2.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0日。
3.符合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军人、公安、消防救援及台胞等人员子女。
4.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造成户口和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在教育局确认后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幼儿园申请就读。
5.公办幼儿园有剩余学位的,可分层招收片区内已购房且实际入住、户口待迁入人员子女(简称:购房未落户,下同)及部分片区外适龄幼儿,具体分层招生通告由各园制定后报区教育局审核。
6.对于部分入园矛盾突出、学位供给严重不足的幼儿园,可依据片区招生实际,研究制定分层招生实施细则及具体分流预案,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预告公布。
(二)民办幼儿园
纳入分级收费管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以下两类幼儿:
1.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2.父亲(母亲)近一年在同安区居住、务工和参加厦门市社会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其中属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在确保优先招收本小区户籍适龄幼儿前提下,剩余学位方可对小区外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