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9人气:作者:未知
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申请人通过“iHome”人才安居融合服务平台,线上选定所需国资人才公寓及户型,提交租房申请,信息填报后,推送至相应国资人才公寓管理方。
2.资格审核。国资人才公寓管理方审核申请人的学历、房产、社保、个税或住房公积金情况。符合要求的,进入房源分配环节;不符合要求的,终止审核并告知申请人。
3.房源分配。国资人才公寓管理方根据可供房源情况,结合申请人意愿进行具体房源分配;满租情况下按照“分类排队、逐步解决”原则,优先安排各级领军人才入住。
4.签约入住。国资人才公寓管理方与申请人签订人才公寓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办理入住手续后,租住人员信息须备案至“iHome”人才安居融合服务平台保存。
5.续租退租。每个租期期满前60天,国资人才公寓管理方审核承租人当前社保、房产等情况,继续符合租赁条件的,在征询承租人续租意愿后办理续租手续;已不符合租赁条件的,承租人应当及时办理退租。
其他事项
1.如申请人已确定园区就业单位但尚未入职,或入职后社保或个税尚未缴交,国资人才公寓管理方可豁免核验申请人社保或个税情况,与其签订一次3个月的短期租赁合同。租期届满时符合条件予以续租,仍未缴交社保或个税的予以退租。
2.承租人须遵守国资人才公寓相关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规定或损坏公寓设施的,管理方可进行追偿并取消租赁合同。承租人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一经查实即予退租并列入失信黑名单,不得租住园区人才优租房及国资人才公寓。
3.本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试行3年。
为精准满足各类人才购房需求,根据《关于苏州工业园区优化人才服务若干措施》(苏园工〔2023〕243号)文件要求,对经园区人才办认定的A、B类人才给予第一顺位优先选房资格,具体如下。
(0)人喜欢2024-01-19为精准满足各类人才购房需求,根据《关于苏州工业园区优化人才服务若干措施》(苏园工〔2023〕243号)文件要求,对经园区人才办认定的A、B类人才给予第一顺位优先选房资格,具体如下。
(0)人喜欢2024-01-19园区范围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备案)的商品住房(别墅类项目除外)。A类、B类人才通过优先购房取得的房产,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8年后方可转让。
(0)人喜欢2024-01-19为精准满足各类人才购房需求,根据《关于苏州工业园区优化人才服务若干措施》(苏园工〔2023〕243号)文件要求,对经园区人才办认定的A、B类人才给予第一顺位优先选房资格,具体如下。
(0)人喜欢2024-01-19为深入实施苏州工业园区优化人才服务若干措施,完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现制定国资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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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人喜欢2024-01-19园区范围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备案)的商品住房(别墅类项目除外)。A类、B类人才通过优先购房取得的房产,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8年后方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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