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0人气:作者:未知
沈阳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在哪里办理?要什么材料?
办理地点:
各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全城通办(辽中区除外)
1、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大厅
地址:沈河区大西路187号金厦广场
2、和平区不动产登记大厅
地址:和平区砂山街98号(希望大厦)
3、沈河区不动产登记大厅
地址:沈河区团结路88号(房产超市三楼)
4、大东区不动产登记大厅
地址: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
5、铁西区不动产登记大厅
地址:铁西区重工街北一西路(金谷大厦)
6、皇姑区不动产登记大厅
地址: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城建地产大厦(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7、于洪区不动产登记大厅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甲 于洪广场东侧(三和大厦三~五楼)
8、浑南区不动产登记大厅
地址:浑南区新硕街1-1号
9、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大厅
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50号
10、苏家屯区不动产登记大厅
地址:苏家屯区南京南街1088-3号3门
11、沈北新区不动产登记大厅
地址: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12、辽中区不动产登记大厅
地址: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
13、政务分中心登记大厅
地址: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
所需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抵押权消灭的材料
4.《不动产权证书》
6.《不动产登记证明》
>>>
>>>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目前执行的还是此条例,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0)人喜欢2024-03-202021年12月,吉林省委、省政府发出通知,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通知全文详见正文。
(0)人喜欢2024-03-202022年1月24日,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在实施中有关问题指导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0)人喜欢2024-03-20《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于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2012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全文内容见正文。
(0)人喜欢2024-03-20沈阳需要办理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的朋友,可以携带相关办理材料前往各区不动产登记大厅进行办理,该业务全城通办(辽中区除外),具体地点及所需材料详见全文。
(0)人喜欢2024-03-20《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目前执行的还是此条例,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0)人喜欢2024-03-202021年12月,吉林省委、省政府发出通知,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通知全文详见正文。
(0)人喜欢2024-03-202022年1月24日,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在实施中有关问题指导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0)人喜欢2024-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