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7人气:作者:佚名
一、申报条件
伤残等级为五级、六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以及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注意:工伤职工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之日起不再享受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四川省工伤待遇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相关印证资料(如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等)或者劳动仲裁或人民法院相关离职裁决(定)文书。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德阳市各地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公共服务区社保窗口
网厅: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
http://www.sczwfw.gov.cn/。
四、咨询电话:
市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 | 0838-2514015 |
市政务服务大厅投诉电话: | 0838-2514005 |
旌阳区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 | 0838-2312727 |
罗江区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 | 0838-3206782 |
广汉市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 | 0838-5350011 |
什邡市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 | 0838-8107000 |
绵竹市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 | 0838-6219616 |
中江县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 | 0838-7250193 |
德阳经开区政务大厅咨询电话: | 0838-290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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