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单氏肝胆病医院健康证办理指南(长春单氏肝病医院怎样)

时间:2024-03-04人气:作者:佚名

长春单氏肝胆病医院健康证办理指南(长春单氏肝病医院怎样)

  长春单氏肝胆病医院健康证免费办理指南

  为解决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难题,根据《长春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方案(暂行)》相关工作要求,长春单氏肝胆病医院于2024年3月2日起,开展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办理工作,为经开区从业人员免费办理,检查合格后,检查表即可作为法律规定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使用。

  一、免费人员

  免费健康检查的八类人员: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中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

  (三)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

  (四)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

  (五)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

  (六)根据《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直接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操作人员;

  (七)根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中质量管理、验收、库房管理等直接接触医疗器械岗位的人员和无菌医疗器具生产企业中直接接触物料和产品的操作人员;

  (八)根据《长春市肉品管理条例》,加工、销售肉品的人员。

  二、办理资料

  1.个人资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两张红底一寸照片。

  2.用工证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多证合一的经营主体资质材料;

  (3)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4)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复印件;

  (6)食品摊贩备案卡复印件(正在筹建的食品生产经营单可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7)劳动合同复印件;

  (8)用人单位出具的用工证明材料。无营业执照或卫生许可证的流动小摊贩、外卖员等从业人员需要前往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开具相关证明。

  以上八类用工证明,从业人员可持任意一种到办证机构进行办理。需加盖从业人员单位红色公章,无公章的需要法人签字并按手印。(彩印)

  三、办理流程

  1.到我院一楼体检中心登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领取体检单;

  2.持体检单到各科室检查;

  3.将体检单交回体检处,体检结束。

  四、体检须知

  ➤注意事项:

  1.请提供真实、合法、有效材料,否则将不予办理,涉嫌违法买卖证件或使用假证者,一经发现将立即报警。

  2.办理健康证必须符合以下两点:

  (1)工作单位在经开区内注册经营;

  (2)办理健康证人员年龄满16周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用工规定。

  3.3-5个工作日可通过“健康城市长春”微信公众号领取健康证明电子版。

  4.如体检不合格12个月内不能再次办理。

  5.其他未尽事宜由我院负责解释。

  ➤体检时间:

  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1: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约电话:

  0431-84657355

  ➤体检地点:

  长春市经开区临河街3828号

  ➤乘车路线:

  轻轨---四号线浦东路站A口;

  长春单氏中医院(昆山路)站---225路、233路、120路、130路、161路、142路;

  东南湖大路(临河街)站---17路、154路、238路、218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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