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4人气:作者:未知
补贴标准:
在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房和存量房的,不受住房限购政策的限制,市财政分别给予博士30万元、硕士10万元、学士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申请购房补贴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效期内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
(二)持卡人在石家庄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房和存量房。
提交材料:
持卡人填写《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持有人员购房补贴申请表》(一式5份),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复印件一式2份,装订成册)。
(一)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
(二)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和毕业证、学位证;
(三)申请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四)《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书》或《不动产权利及其他事项登记信息》;
(五)本市无住房和无房产交易证明(首次购房证明);
(六)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协议);
(七)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
工作流程:
(一)申请。持卡人填写《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持有人员购房补贴申请表》,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表》及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后,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
(二)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并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房产状况进行核实,在15个工作日办结。
(三)公示。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四)拨付。对公示无异议、符合补贴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核定后拨付。
注意:获得购房补贴的申请人所购商品住房应是人才本人完全产权或夫妻双方共有产权。
购房补贴实行一次性发放的方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季度末月1-10日集中受理购房补贴申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每季度末月30日前将申请人名下房产信息核查结果反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季度首月月底前发放购房补贴。
申请人购房时间须在人才绿卡(B卡)有效期内,购房当月起停发房租补助。自获得人才绿卡(B卡)之日起5年内未申请的,以后不再受理申请。
购房时间以《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书》备案时间或《不动产权利及其他事项登记信息》登记时间为准。
已获得购房补贴的申请人在人才绿卡(B卡)有效期内因工作变动离开石家庄市的、或购房五年内(自完税之日起算)将其所购房屋撤销或转让(含注销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须全额退还购房补贴后方能办理不动产转让登记手续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