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2023年普通高考(含春季)社会考生体检工作通知【官方原文】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23年4月2日(周日)
社会考生需要提前预约体检时间,请考生根据《2023年普通高考体检批次信息表》(见附件1)的时间,扫描附件中的二维码,进行预约,没有预约的考生,医院将不予安排体检。
预约体检仅限市北区社会考生(含往届毕业生、外地回青报考考生),市北区辖区所有应届毕业生请联系所在学校确定体检时间。
体检地点:青岛市中心医院(青岛市市北区四流南路127号青岛市中心医院8号楼一楼健康管理中心)
二、体检范围:
根据省考试院文件(鲁教招函〔2023〕2号)的要求,凡报名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含春季和夏季)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并根据体检项目按相关规定交纳体检费。体检工作开始之前已被高职(专科)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者将会影响其录取信息报送和学籍注册。
填报军事、公安、武警等高校志愿的考生还须参加由省军区、省公安厅组织的军检、面试或体能测试。具体要求以省考试院通知为准。
三、体检主要检查项目:
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内科,包括既往病史、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口吃、耳鼻咽喉等;胸部透视;肝功能检查(不包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中的要求执行。
上述文件对高考体检标准和具体要求进行了说明,明确了录取受限专业,对不宜就读专业提出了指导性建议,便于考生填报志愿和高校录取。
五、体检要求:
1.请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按预约时间到达体检医院参加体检。考生要自觉做到文明守纪。要尊重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主动配合体检医生进行检查;要服从体检医生的指挥,遵守体检纪律,维护体检秩序,不要在体检场所大声喧哗、吵闹,排队候检时要保持一定距离,避免人群聚集,保证体检工作安全进行。
2.请考生携带手机,现场微信扫码缴纳体检费53元。因高考体检无需挂号,体检费由招考中心代收,院内停车费用自理。
3. 体检站封闭管理,与体检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家长及陪同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站。
4. 上午体检的考生早晨空腹采血,下午体检的考生当日早餐清淡中午空腹采血。考生体检前应避免饮酒、进食过于油腻的食物,避免做剧烈运动;保证足够的睡眠;尽量不要服用药物、保健品,因为它们可能引起转氨酶增高等症状,影响体检结果。
5. 考生体检时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体检时衣着尽量宽松,以便穿脱。不能佩戴金属饰品,如项链、玉坠等,外衣不能带金属、亮片等饰品。女同学不要穿带金属及金属挂钩的内衣。勿带贵重物品,以免丢失;要克服紧张心理,防止由于紧张、担心而引起的血压升高、心率过速等现象的发生。不可带隐形眼镜,不能穿高跟鞋。
6. 请考生提前了解自己的眼镜度数,携带既往病史病例复印件(主要指重要脏器病史,尤其是先心术后、肺结核愈后、甲亢愈后),残疾考生需携带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便体检大夫了解情况。
7. 轻度色觉异常(色弱)、色觉异常II度(色盲)等疾病不是通过锻炼和治疗能够改变的。有此类情况的考生也不必烦恼。填报志愿时避开限报的专业,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这样既能够保证正常学习,又能够避免毕业后选择工作的麻烦。
8. 体检当天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任何异议,当场提出,在本时间段的体检结束后由医生安排统一复测,复测结果由考生、主检及招考中心工作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9.体检结束后,考生或家长于4月6日(周四)凭考生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市北区招考中心(市北区洮南路93号西门)领取《体检结论告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认可体检结论。
10.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须在4月10日11:00前向市北区招考中心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全区统一安排考生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北区招生考试中心。
青岛市市北区招生考试中心
2023年3月19日
附件1
预约体检仅限市北区社会考生(含往届毕业生、外地回青报考考生和申请异地体检审批通过的考生),市北区辖区所有应届毕业生请联系学校确定体检时间。
请考生扫描体检预约码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请截图保存,体检时需要出示预约码。
预约时间:2023年3月20日9:00——3月30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