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先配租对象:
1、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房源分配实行分层分类管理,重点向科创企业人才倾斜并优先配租。
2、对于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优先用于人才安居房源,重点保障本区各类重点企业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益性事业单位。
二、常态化配租对象
优先配租申请结束后,可进行常态化配租,面向宝山区个人或者单位申请:
1、个人申请
个人申请可以分为单身申请和家庭申请。单身申请的,本人即为主申请人;家庭申请的,应当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的范围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办理申请、申报等事项的行为,视同申请家庭全体成员的行为。
2、单位申请
单位申请的,应为设立在本区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或团体。单位申请的,由单位为单位职工及其家庭集中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统一办理申请、申报等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申请单位员工需符合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