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1人气:作者:佚名
浙江省内流动就业的,待遇领取地如何确定?
省内流动就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待遇领取地为最后参保地;
待遇领取地确定在我省的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待遇领取地为省内最后参保地(省内未参保的,为户籍地)。
参保人员省内流动就业是否需要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参保人员省内跨区域流动就业的,两地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关系无需办理转移和归集。我市2020年5月1日后参保,在省内企业流动的,养老保险账户自动跟随到新参保地,2020年4月30日前参保的,原在省内有多个养老保险账户的,在办理转移、个账清算或退休时,系统自动合并计算为一个账户办理业务。
政策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kTy3oI1eEB7LulxrZKCg_w
泰州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年度限额标准为:一类慢性病5000元,二类慢性病8000元,三类慢性病15000元。参保人员患有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统一按三类慢性病标准支付。
(0)人喜欢2023-12-21泰州市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的辅助性治疗用药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0)人喜欢2023-12-21泰州城镇职工医保产前检查能够报销,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限额内个人不负担,超过限额标准的由参保人员承担。限额标准为1200元。
(0)人喜欢2023-12-21泰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女职工因分娩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个人不负担,在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实时结算的个人不负担,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0)人喜欢2023-12-21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宁波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和对象包括: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等,目前,非甬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宁波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养老保险。
(0)人喜欢2023-12-21泰州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年度限额标准为:一类慢性病5000元,二类慢性病8000元,三类慢性病15000元。参保人员患有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统一按三类慢性病标准支付。
(0)人喜欢2023-12-21泰州市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的辅助性治疗用药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0)人喜欢2023-12-21泰州城镇职工医保产前检查能够报销,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限额内个人不负担,超过限额标准的由参保人员承担。限额标准为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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