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失业金领取次数有多少?
答:申领次数没有限制。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可重新提出申请,缴费时间需重新计算。
享受期限: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从审核通过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①累计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②累计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每满六个月领取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三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六个月计算
③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领取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