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面积及发放标准
1.公租房A类保障对象
住房困难家庭人均保障面积标准为:使用面积10平米
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按实际保障人口计算为:每平米15元/月
计算方式:补贴额度=(人均保障面积标准×核准家庭成员保障人数-家庭现有住房使用面积)×租赁住房补贴标准。
2.公租房B类保障对象
住房困难家庭人均保障面积标准为:使用面积12平米
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按实际保障人口计算为:每平米7.5元/月
计算方式:补贴额度=(人均保障面积标准×核准家庭成员保障人数-家庭现有住房使用面积)×租赁住房补贴标准。
保障家庭所租房屋实际交纳租金超过家庭月租赁补贴数额的,超出部分由保障家庭自行承担;低于月租赁补贴数额的,按实际发生额发放租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