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户口迁入条件有哪些?

地方特产2022-03-29 03:03:35未知

  一、夫妻投靠所需条件

  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

  二、父母投靠子女所需条件

  子女为武汉市常住户口,且在汉有自有房屋,其父母(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可以申请投靠子女落户。

  三、子女投靠父母所需条件

  父母一方为武汉市常住户口,且在汉有自有房屋,其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可以申请投靠父母落户。

  四、投靠亲属所需条件

  年满60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或14周岁以下的孤儿,可以申请投靠直系亲属或监护人落户。

  五、收(抱)养子女所需条件

  学龄前儿童、弃婴;被投靠人女方需年满30周岁,身边无子女。

  六、军队干部家属随军户口所需条件

  1、现役军人;

  2、副营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3、服现役或军队服务满15年的军官或文职干部。

  七、外地来汉兴办私营企业业主、家属或业务骨干申办户口

  1、私企业主、近亲属或业务骨干;

  2、1998年7月1日后3年内累计纳税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

  3、户籍不在本市或户籍在本市远城区,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来本市中心城区及郊区(东西湖、汉南区)投资兴办私营企业,且在本市有自己的住房,可申报私营业主及一名亲属(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业务骨干(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营销人员或管理人员)共计2人的户口。

  八、外地人员购买本市商品房申办户口

  1、凡户籍不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具有合法身份证明、年龄在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总价在30万元以上,或者购房总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可申办包括购房者本人、配偶、子女共3人以内的武汉市城区常住户口;

  2、购房时间为1996年10月7日以后(以签订合同为准),不包括经济实用房、安居工程住宅、办公及经营性用房。

  九、复退军人异地安置户口所需条件:

  1、符合安置部门政策条件的退伍军人;

  2、需要改变原户口性质或户口不迁回原籍的。

  十、港、澳、台及国外回归定居人员户口所需条件:

  符合出入境回国定居政策条件的港、澳、台基国外回归人员。

  十一、科技人员家属随迁户口所需条件:

  符合随迁条件的专业技术干部家属。

  十二、大学生跨省市转学户口所需条件:

  符合教育部门转学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本文标签: ,所需  ,户口  ,条件  ,子女  ,城区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