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补标准
按购买住房(住宅部分)契税计税金额(以契税缴纳票据为准)的0.75%给予奖补,住宅部分不含车位、车库、储藏室。
自2022年5月20日起,至公告取消购房奖补政策之日止,逾期未领的视作主动放弃。
购房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材料、申领补贴委托书、不动产权证明、不动产销售发票、拍卖成交确认书、缴纳契税票据等材料原件申领购房奖补。购买崇川区范围内商品住房的,购房人携带相关材料至市政务中心房产分中心窗口申领补贴;购买开发区、苏锡通园区范围内住房的,购房人携带相关材料至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窗口申领补贴。审核通过后,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发放至申领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