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材料一览

地方特产2022-03-29 00:09:45佚名

  一、《就业创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二、一式三份。

  三、分情形提供下列相关材料

  1、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供《享受低保待遇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单亲家庭:提供离婚、丧偶及抚养未成年子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均失业: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提供家庭成员的《就业创业证》及低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特困职工家庭:提供“建档特困职工家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7、被征地农民:提供征地安置(保养)协议书;

  8、优抚对象家庭成员:提供《江苏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证》及家庭成员的《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

  9、军队退役人员:提供《退伍证》。

本文标签: ,原件  ,复印件  ,家庭  ,家庭成员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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