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异地买房提取公积金指南
☞办理条件
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之外的住房,缴存职工及配偶应无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购房提取记录,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
(1)购买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所在省内住房;
(2)缴存人及配偶在京无房,购买天津、河北省内等住房。
☞办理方式
1、先网上申请、再柜台办理
第一步 网上申请: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后,您可在系统中查看办理进度。
第二步 柜台办理:
后续柜台办理所需材料(经办人办理的)
(1)经办人本人身份证;
(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一份;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4)购房合同原件;
(5)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二手房)原件;
(6)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已取得上述两项权证之一的需提供);
(7)申请人户口本原件(购房地址所在的省与身份证不符的需提供);
(8)购房人姓名为提取人配偶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2、现场办理
如您选择通过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办理的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购房合同原件;
(3)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二手房)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已取得上述两项权证之一的需提供);
(5)户口本原件(购房地址所在的省与身份证不符的需提供);
(6)购房人姓名为提取人配偶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②经办人办理的
(1)经办人本人身份证;
(2)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 》一份;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4)购房合同原件;
(5)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二手房)原件;
(6)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已取得上述两项权证之一的需提供);
(7)申请人户口本原件(购房地址所在的省与身份证不符的需提供);
(8)购房人姓名为提取人配偶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办理机构及地址、电话、办理时间
现场办理:可选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点击查看机构地址)
网上办理:工作日8:30-19:00,周六10: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承诺办理时限:1小时
收费标准:不收费
☞温馨提示
(1)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的缴存人按所在分中心规定办理。
(2)若申请人原在中直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办理过同套住房的提取,转移至北京地方后申请继续提取同套房屋剩余限额的,提供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无需提供其他材料。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在中直分中心的提取额度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