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技师、高级技师奖励补贴资金申领拨付程序
一、补贴对象
凡西安市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证书的人员。
二、补贴标准
对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证书的,分别按照技师3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的标准进行补贴。
三、申报资料
(一)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人员的批复文件及技师、高技能技师证书原件(原件经核对无误,即退还)及复印件;
(二)申领奖励补贴人员身份证原件(原件经核对无误,即退还)及复印件;
(三)申领奖励补贴人员银行账号。
四、办理流程
(一)递交材料。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人员在取得证书后一年时间内,向组织其进行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考核的单位或高技能培训机构提供申请及申报资料,经核实资料,申请补贴人员所在的单位或高技能培训机构将补贴相关资料递交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审核。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取补贴资料后,进行核审。
(三)公示。经审核无误,将申领人员信息汇总,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四)资金拨付。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西安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该项资金,并提供相关资料。西安市财政局按照财政管理相关程序核审后,向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拨奖励补贴资金,待资金到位后,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奖励补贴拨至受奖励补贴人员银行卡。
五、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执行截止期限为2021年12月31日。
六、该程序由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