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生源派遣或改派遣到哈市
办理条件:哈市生源派遣或重新改派遣到哈市的应、往届统招大中专(含)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直接办理落户。
申报材料:
报到证;
毕业证或学位证;
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
已购房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购房合同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承诺时限:材料准备齐全后,派出所一个法定工作日办结。
办理机构:落户地公安户籍派出所
咨询电话:0451-87661374、87661061、87660362
外地生源派遣或改派遣到哈市落户
办理条件:外地生源派遣或重新改派遣到哈市的应、往届统招大中专(含)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直接办理落户。
申报材料:报到证原件以及复印件;省、市人才中心的大中专(含)以上毕业生落户证明;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已购房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购房合同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承诺时限:材料准备齐全后,派出所一个法定工作日办结。
办理机构:落户地公安户籍派出所
咨询电话:0451-87661374、87661061、87660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