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哪些情况不能申请公租房 扬州哪些情况不能申请公租房子

地方特产2023-03-16 18:53:25未知

扬州哪些情况不能申请公租房 扬州哪些情况不能申请公租房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一)本人或者配偶已经租住公有住房的;

  (二)正在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

  (三)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障家庭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一)租赁期届满,承租人未再续租的;

  (二)承租人擅自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未在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居住的;

  (四)承租人无正当理由累计3个月以上未缴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

  (五)家庭收入、住房面积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

本文标签: 住房  承租人  情形  个月  正当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