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的通知

地方特产2022-03-28 15:08:52未知

  亳州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高新区分局,市直各学校:

  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全市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有意义的寒假,现将亳州市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放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寒假时间

  (一)寒假开始时间。义务教育学校寒假从2022年1月20日(农历腊月十八)开始;普通高中学校非毕业年级从2022年1月22日(农历腊月二十)开始,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年级从2022年1月26日(农历腊月二十四)开始。

  (二)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非毕业年级2月14日(正月十四)-2月15日(正月十五)开学报到,2月16日(正月十六)正式上课;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年级2月10日(正月初十)正式上课。幼儿园寒假安排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中职学校寒假安排参照普通高中学校并结合本校实际执行。

  二、有关要求

  (一)做好本学期总结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市高新区分局和各学校要统筹课程进度,合理安排期末考试工作,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各项工作总结。

  (二)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各县区教育局、市高新区分局和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要严格假期值班制度,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带班,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及时报告和应对突发事件。

  (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要求和我市疫情防控政策,加强校门管理。加强假期师生健康管理和流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有序流动、健康平安过节。鼓励学生利用假期锻炼身体。县级教育部门应做到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和疫情防控骨干人员培训全覆盖,全方位提升教育系统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

  (四)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各县区教育局、市高新区分局和各学校要严格遵守假期起止时间。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或组织学生在假期期间集体到校上课或补课。不得将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出让或出租给单位或个人开展收费性活动。严禁在职教师利用假期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

  (五)科学安排学生假期生活。严格落实国家“双减”规定,各学校要严格控制寒假作业数量和难度,切实减轻学生假期作业负担,引导告知家长和学生不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要为学生提供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重视对学生的党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参与社会实践,积极投身文明创建活动。

  (六)切实关心教师假期生活。各县区教育局、市高新区分局和各学校要关心教职工假期生活。主动做好老党员、老教师和困难职工的春节慰问工作。认真开展教师假期谈心交流活动,积极培育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工作幸福感。科学引导教师利用假期修养身心、读书充电,让假期充实而有意义。

  (七)做实家校共育工作。高度认识家校共育对学生成长的重要意义,认真听取学生家长对学校管理、发展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开展多种形式的家校交流,帮助学生家长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八)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利用假期及时维护校舍、课桌椅及教学设备,配齐配足新学期教材等教学用品。及时谋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安排。新学期收费情况及工作计划安排提前公示并告知师生、学生家长,接受监督。

  三、其他

  寒假期间,市教育局将组织力量对上述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并将各项工作纳入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检查重要内容。 市直各学校寒假值班工作安排于1月15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传真:5125713;邮箱:bzjydds@163.com。

  亳州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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