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证学校:目前暂未公布
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各有关高校要按照属地原则归口管理,将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准确维护教育类研究生专业信息、标记并动态维护公费师范生信息;及时将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信息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审核汇总信息,上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报送方式另行通知),并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划转至行政审批局的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明确具体的工作机构和责任人,成立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组(附件3),统计本省内须参加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高等学校名单(附件4和5),并于2020年11月30日前报送教育部教师工作司(邮箱:jsglc@moe.edu.cn)。
附件3-5:
3.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组名单
4.实施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高等学校名单
5.实施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高等学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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