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城区、开发区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落户所需材料

地方特产2022-03-28 15:05:12佚名

  武汉新城区、开发区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落户申请材料包括:

  1.《申报户口登记表(投靠登记类)》(必须)

  2.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必须)

  3.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必须)

  4.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必须)

  5.结婚证 (必须)

  6.自有房屋所有权证 (必须)

  7.亲属关系凭证、学历证明或在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必须)

  其中“亲属关系凭证”具体为以下材料之一:

  (1)原始户口登记资料;

  (2)投靠人《出生医学证明》;

  (3)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可提供父母、子女原始人事档案履历表(加盖人事公章),或子女原始学籍档案(加盖学校公章);

  (4)无法提供上述证明件的,提供具备亲子鉴定资质的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投靠人再婚随迁有抚养权子女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子女抚养权变更文书、公证书等。)

  8.业务主体人照片(申请人本人持申报户口登记表自拍照片) (必须)

本文标签: ,子女  ,人居  ,抚养权  ,亲属关系  ,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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