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通金管规〔2023〕1号)
提高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人调整为50万元/人,每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户调整为100万元/户。住房公积金缴存1600-1900元/月(含)的职工,可贷额度40万元。住房公积金缴存1900-2200元/月(含)的职工,可贷额度45万元。住房公积金缴存2200元/月以上的职工,可贷额度50万元。
加大对新市民、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制度支持力度。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人员,购买住房的,可享受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人、100万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