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牵头部门:市人社局)
(一)补贴对象
毕业学年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含技师学院)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1.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学籍和身份证复印件。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1)河北省内户籍的: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非本省户籍的:身份证复印件、居住证或就业证明(劳动合同、劳动协议、工资条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房产购置证明、房屋租赁协议、结婚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之一。
(三)办理流程
将申请材料交定点培训机构,即可参加常住地、培训地或求职所在地的培训并享受培训补贴。
(四)办结时限
即时办理。
(五)承办部门及联系电话
市人社部门、县(市、区)人社部门。
地址:东二环人才大厦2楼23-26号窗口;市民服务中心1楼C2区2-4号窗口;
电话:0312-3137418(政策咨询);0312-5918389、0312-6788687(业务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