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租房公积金网上提取全指南 青岛公积金租房网上提取流程

地方特产2022-05-18 06:38:23未知

  一、提取条件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本市住房的,每人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二、申请入口

  青岛住房公积金官网个人网上营业厅:点此进入

  “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智慧网厅:点此进入

  “青岛公积金”APP:点此下载

  “青e办”APP:点此下载

  “爱山东”APP:点此下载

  三、提取流程

  (1)在线刷脸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点此进入:通过“青岛住房公积金网个人网上营业厅”模块,输入职工身份证号码、姓名、职工编号、认证手机号等信息,支付宝刷脸认证在线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

  (2)登陆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点此进入、微信公众号及手机APP办理:职工未提供已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的(租赁提取8400元/年), 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自助办理提取本市规定的年度提取限额。操作流程:详情请参照青岛住房公积金网“便民指引--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办理。

  说明:按照山东省大数据局、青岛市大数据关于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工作要求,省统一身份认证接入网厅后,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的个人用户,经山东省人民政务网、山东政务服务网身份认证后,从政务服务模块可直接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无须二次登陆。详细使用说明参照青岛住房公积金网“通知公告-《关于省统一身份认证接入网厅的通知》”。

  四、温馨提示

  自2019年5月7日起,提取业务取消银行存单结算方式。在保留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结算的基础上,增加I类借记卡结算方式(仅限:建行、工行、农行、中行和交行)。符合提取条件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金额转入职工已备案登记的五大行I类借记卡账户或联名卡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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