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指南(条件+入口+操作指引)

地方特产2022-05-18 06:38:20未知

  ▌设立条件

  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由职业者,自愿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按照自愿原则,以个人名义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二)在青岛市社保机构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

  注:自由职业者在青岛市社保机构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是指当前社保缴费状态,应为自由职业者个人缴纳社会保险,且已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包含本市用人单位缴纳或自由职业者个人缴纳)。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不受此项限制。

  ▌网上办理入口

  可通过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在线自助办理自由职业者开户业务,并且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将一并开通。

  ▌设立操作指引

  登录青岛住房公积金官网【点击进入】,进入“网上大厅”中的“个人网上营业厅”页面

  

  点击【自由职业者自助开户】

  

  按照页面需要填写个人信息,缴存中心可自由选择(黄色背景的为必输项)

  

  设置网厅个人专业版初始密码,点击【我已阅知、同意协议并提交申请】

  

  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实时开通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与个人专业版,请保管好您的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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