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9人气:作者:佚名
涿州市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通知
广大市民:2024年我市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工作已开始。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我市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一项重要惠民举措。申请住房保障资格不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个人或中介代办,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现将申请流程说明如下:
一、受理及递交申请表时限
2024年新申请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涿州市户籍人员按照户籍所在区域受理的时间段领取、递交申请表;非涿州市户籍人员按照工作单位所在区域受理的时间段领取、递交申请表。具体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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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申请人按照领表、递交日期合理安排时间,非规定时间或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人员如有行动不便患有重大疾病或二级以上残疾的特殊情况申请人可拨打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电话(0312-3632196)预约登记,由监护人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领取。
二、轮候人员
2022年轮候人员无需领取申请表与2024年新申请人员共同摇号。
三、待分配房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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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程序
(一)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按照《联审联查办法》对申请家庭进行房产、车辆、工商、职工社保、婚姻、户口等信息的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取消摇号资格。
(二)公开摇号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和公证处根据申请的审核结果,将申请家庭的信息和待分配房源提交到摇号系统,系统随机摇号确定配租房屋。
(三)配租结果公示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将配租结果在市级媒体、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及官方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四)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复核符合配租条件的,由保障性住房租赁管理部门根据配租结果发放《涿州市保障性住房资格证》,并与申请人签订《涿州市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合同签订时间、地点由租赁管理部门另行通知),保障性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为2—5年,租金每一年收取一次;公示有异议且经复核不符合配租条件的,取消配租资格。
(五)安排入住
合同签订完毕按规定缴纳房租等相关费用后,由房屋租赁管理单位安排入住(具体时间由租赁管理部门另行通知)。
五、相关规定
(一)当保障性住房房源数量大于申请配租家庭数量时,取保障家庭数量105%—110%的保障房源进行摇号,剩余房源自动进入下次配租;当保障性住房房源数量小于申请配租家庭数量时,系统随机配租房源,未能实现配租的家庭采取轮候方式等待配租。
(二)进入实物配租范围内的保障对象,因楼层、户型面积等原因拒绝配租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配租的保障对象,5年内不予受理任何住房保障申请。
(三)承租保障性住房的住房保障对象因家庭经济状况、人员结构、婚姻状况等因素发生变化,应在一个月内主动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信息。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取消住房保障资格,腾退承租的保障性住房。
(四)摇号完毕将对配租成功的家庭资格进行重点复核。对提供虚假材料、隐瞒收入和住房状况,骗取住房保障的家庭,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并按照《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省政府令〔2011〕第6号)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故意隐瞒、虚报或者伪造有关信息,或者采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已骗取住房保障的,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退回保障性住房或者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处三万元罚款,终身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自责令退回之日起5年内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同时,将当事人的行为记入住房保障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并将有关行为抄告当事人所在的社区和单位。
(五)为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后期将在保障性住房小区加装人脸识别等智能管理系统,配租成功家庭需配合录入相关信息。
六、咨询电话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0312—3632196
租赁管理部门:0312—3850633
维护管理部门:0312—363559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至12:00
下午13:30至17:30
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