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1人气:作者:未知
长春女职工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手续及待遇
(一)领取条件:
单位参保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费,女职工生产七个月以后,可以申领生育津贴。
(二)领取手续:
1.出院诊断书原件(盖医院公章和医生名章)及复印件;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证明加盖公章(未经定点机构审批提供);
4.结婚证原件(未经定点机构审批提供)及复印件;
审核通过后打印拨付单,按要求填写,将填写准确的拨付单送到窗口(繁荣东路166号3楼13号窗口)。
(三)生育津贴待遇:
发放到单位。
1、若生育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其生育津贴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 正常产生育津贴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基数÷30×158天
▪ 剖腹产生育津贴再增加15天;
▪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津贴。
2、若生育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按已缴月数÷12后,所得的比例支付。
长春女职工生产七个月以后,符合条件的可以领取生育津贴,长春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领取标准见正文介绍。
(0)人喜欢2024-03-21长春市女职工参保人员单位缴纳生育保险且生育职工连续足额缴满一年,生育七个月以后,至次年年末,可以申请领取生育津贴。更多生育津贴信息见正文。
(0)人喜欢2024-03-21长春女职工生产7个月以后,可以申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正常领取天数是按158天还是180天?本文为你解答。
(0)人喜欢2024-03-21《吉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于2005年9月19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80号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全文内容见正文。
(0)人喜欢2024-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