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51号)
为进一步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从严从紧从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形势变化,现调整有关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地铁、公交、有轨电车全面恢复运营(具体方案另行通告)。
二、其他管控措施按照《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8号)》继续执行。
本通告自4月18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7日
地方特产2022-05-18 05:20:33佚名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51号)
为进一步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从严从紧从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形势变化,现调整有关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地铁、公交、有轨电车全面恢复运营(具体方案另行通告)。
二、其他管控措施按照《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8号)》继续执行。
本通告自4月18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