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补助:
对社保(以养老保险为准)参保人数在200人以上的工业企业,根据其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新员工(指在我区首次参保的法定劳动年龄段人员)数、给予企业500元/人的招工补助。
咨询电话:0514-80979890
简介: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惠企稳岗,激励企业加大引工留工力度,实现2023年第一季度“开门红”,扬州市各县(市、区)、功能区积极落实《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规〔2023〕1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惠企稳岗保障有序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扬府办发〔2023〕1号)相关要求,制定引工留工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