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公租房保障对象申请条件 烟台市公租房

地方特产2023-03-13 23:36:42佚名

烟台公租房保障对象申请条件 烟台市公租房

  烟台公租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办理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50平方米或者人均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5900元;

  (三)具有申请地城市居民常住户口3年以上;

  (四)申请人属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符合就业年限、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其它条件。

  所属部门:烟台市住建局

  实施主体:烟台市住建局

  承办机构:烟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

本文标签: 烟台市  住房  条件  烟台  常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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