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公租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办理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50平方米或者人均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5900元;
(三)具有申请地城市居民常住户口3年以上;
(四)申请人属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符合就业年限、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其它条件。
所属部门:烟台市住建局
实施主体:烟台市住建局
承办机构:烟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
地方特产2023-03-13 23:36:42佚名
烟台公租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办理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50平方米或者人均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5900元;
(三)具有申请地城市居民常住户口3年以上;
(四)申请人属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符合就业年限、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其它条件。
所属部门:烟台市住建局
实施主体:烟台市住建局
承办机构:烟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