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6人气:作者:佚名
办理对象:
(1)自主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2)工作单位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留学回国人员。
所需材料:
(1)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出国时已办理了辞职、离职等解除公职手续的,还须提供出国前的原人事档案材料;出国前未就业,但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须提供国内大专以上学籍档案材料。
(5)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