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生婴儿出生登记办理指南

地方特产2022-03-28 03:11:35未知

  婴儿出生登记

  1、事项名称

  婴儿出生登记

  2、设定依据

  《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法》(国家民委、公安部第2号令)、公安部关于印发《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的通知(公通字[1998]56号)、《关于下放户口审批权限、缩短审批时限和减少审核材料的通知》沈公社〔2018〕109号、《关于下发户口项目手续及申请书的通知》沈公社[2018]129号。

  3、办理部门

  公安派出所

  4、申请条件

  新出生婴儿落户可随父随母自愿选择

  5、申请途径方式

  派出所户籍窗口直接申请

  6、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目录、示范文本、制式文书和格式要求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户口簿;

  (3)父母婚姻关系证明;

  (4)民族成份登记确认申请书(父或母至少一方为少数民族)

  (5)落户地户主身份证(或户主到场填写《办理户口登记申请表》)

  7、办理流程

  派出所直接受理(超5周岁或往年出生落农村地区的需报分局审批)

  8、办理时限

  即办(报分局审批需5个工作日)

  9、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10、办理地点

  公安派出所

  11、受理公众办事时间

  工作日8:30——16:30

本文标签: ,户口  ,公安部  ,户主  ,国家民委  ,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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