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常见问题解答

地方特产2022-03-28 03:02:10未知

  1.申请人在杭州范围内只能享受一次生活(安家)补贴,安家补贴即再次申领,不得重复申报。

  2.在职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人员,不纳入享受生活(安家)补贴范畴。

  3.在杭州其他区县市领取过一次性生活补贴的,毕业一年内到余杭区用人单位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享受安家补贴(即再次申领),申请时限为从在余杭缴纳社会保险起计算,连续缴纳社保(不含补缴)每满一年后申请一次。2022年1月1日(含)起参保的人员,由原政策中“每连续参保(不含补缴)满1年发放一次,连续发放三年”调整为“连续参保(不含补缴)满3年后一次性发放”。

  4.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超过首次申领时间未领取一次性生活补贴的,不再享受再次申领。

  5.领取应届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后(即再次申领),不再重复享受余杭区其他人才租房补贴、大学生公共租赁补贴,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选择享受补贴方式。

  6.领取应届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即再次申领),如再申领余杭区人才购房补贴按照就高原则享受。

  7.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必须在余杭缴纳。申请时,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审核申报,申报时需同时提供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合同。

  8.清华、北大、浙大等知名高校毕业生生活安家补贴发放标准有其他文件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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