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2%
《关于调整我市职工医保个人缴费比例的通知》(阳医保通〔2022〕41号)明确: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医保规〔2022〕3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从2022年10月1日起,我市职工医保个人缴费比例调整为2%。请依照执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
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本人工资收入高于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本人工资收入低于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致。